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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基金有关政策

少儿基金|政策篇(七)

发布日期:2025-10-22 浏览次数(

(一)办理零星报销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按以下不同的费用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1.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

⑴医疗证(原件或电子医疗证亮证);

⑵跨区住院(急诊入院除外)的需提交有效转诊单;

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打印件;

⑸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异地医保持卡直接结算人员同时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

⑹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⑺中国境内个人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⑻办理人身份证。

2.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罕见病专科门诊医疗费用:

⑴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打印件;

⑵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⑶《就医记录册》和病史页复印件,检查、化验等报告(原件和复印件):病史医嘱、医疗费收据、药品明细及检查化验报告,三者间须一致,缺一不可,如有缺失,相关费用则不予受理报销;

⑷中国境内个人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首次报销时需提供;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⑸办理人身份证。

3.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

⑴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凭证(医保卡、医保码,或医保电子凭证等);

⑵如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急诊住院的需提供入院当天的急诊就诊病史和挂号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非急诊住院的需已办理有效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打印件;

⑸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⑹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⑺中国境内个人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⑻办理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如有电子证照的,可出示电子证照作为审核的原件。

(二)医疗证遗失了怎么办?

答:参保儿童的父亲、母亲使用随申办“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电子医疗证”事项,实时亮证信息可作为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凭证,互助基金住院须知、定点医院等政策也可在事项中查询。

如无法使用电子医疗证亮证,可凭参保儿童和家长的身份证明,到所属区互助基金办申请补领纸质医疗证,材料齐全的补证手续当场办结。补发的纸质医疗证需由参保登记单位盖章后才能作为结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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