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少儿基金有关政策
少儿基金有关政策

少儿基金|政策篇(三)

发布日期:2025-10-13 浏览次数(

(一)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之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住院医疗费用。因伤、病住院,按照划区定点医疗规定,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医疗证、跨区住院(急诊入院除外)的有效转诊单,出院时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记账结算。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先按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结算;互助基金可报销范围内居保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扣除居保已支付费用和须由本人承担的互助基金起付标准部分后,余下费用由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50%,扣除须由本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部分病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实行最高限价支付。

2.患“大病”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扣除居保已支付的费用后,余下部分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100%;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者,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可报范围的50%。

3.罕见病特异性药物费用。戈谢氏病、法布雷病、庞贝病、粘多糖病的特异性药物,在互助基金罕见病定点医院专科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扣除居保已支付费用后由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互助基金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药物费用的50%。

4.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设最高支付标准,具体标准请查看相关问答。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结算设起付标准,具体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大病专科门诊暂不设起付标准。

(三)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最高支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每人每学年累计支付金额设最高支付标准:

1.患一般疾病,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

2.患“大病”的,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3.患罕见病,在定点医院专科门诊配的特异性药物费用,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如同时患大病和罕见病,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20万元(包括患一般疾病住院支付的费用)。

 

版权所有:松江区红十字会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12楼西侧 爱心热线:021-57716070
浏览量: 日期:2025/8/11 今日:6 本月:712 总计:5628937
Copyright©200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07501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