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小贴士(六)|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和罕见病专项结算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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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父母会产生困惑,觉得每年都给孩子缴费,但真的生大病(罕见病)时,又不知道享受什么待遇?今天,跟着红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问: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和罕见病专项结算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和罕见病专项结算办法如下:
(一)费用范围:指大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符合规定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肾、肝移植手术及术后抗排异,接受肾透析)的住院和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符合罕见病规定支付范围的特异性药物费用。
(二)申请办法:凭医疗证、有效疾病证明(出院小结、病理报告等),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所在地的区基金办申请。自区基金办审核通过之日起,享受大病、罕见病支付待遇。仅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者,由区基金办发放《就医记录册》。
(三)支付标准:凡参加居保者,大病专科门诊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扣除居保已支付的费用后,余下部分由互助基金支付100%;仅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者,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基金支付50%。大病专科门诊暂不设起付标准。
(四)报销方式:大病专科门诊应在原住院医院治疗,并限于一所医院。符合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实行零星报销制度,凭门诊病史、医疗费收据(原件)、明细清单、检查化验报告等,到登记大病的区基金办申请报销。
松江区少儿基金办咨询电话:021-5782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