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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八、青少年先天性心脏病救助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项目介绍:为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提高先心患儿的生活质量,让孩子找到的希望,上海市红十字会联合上海市定点医院,在全市开展青少年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让先心患儿也能共享和谐幸福生活。

救助对象:

(一)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二)年龄在0-14周岁。

(三)确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已在定点医院完成先心病手术且不超过3个月。

(四)已获得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获得资助告知书,且已提交回执资料并审核通过可申请,获得资助后可参加评审)。

(五)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父母双方每个人近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含五险一金)均低于当年度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救助流程:

(一)申请对象为本市户籍的,由街(镇)红十字会接受申请并对救助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提出复核意见后报市红十字会。

(二)申请对象为非本市户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患者的,由区“少儿基金办”接受申请并对救助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提出复核意见后报市红十字会。

(三)市红十字会定期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救助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符合条件的,履行拨付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反馈区红十字会。

救助标准:患儿实施手术治疗后给予一次性帮困救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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