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基金|2026年政策篇(九)
2026学年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正在进行中!这一期,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热点问答,大家快一起来了解吧!
新生儿时期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新生儿患病住院后,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定点医院设立的新生儿病房或儿科病房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新生儿须先办妥居保、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参保手续,然后按以下情况结算(报销):
1.如出院前已办妥居保、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手续的,可凭随申办电子医疗证实时亮证信息或纸质医疗证在医院记账结算。如已参保但医院未查到参保信息,请先挂账,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核实参保情况并回医院办理出院结账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结算的权利。
2.因出院时尚未参保等原因没有在医院记账结算的,请于出院后的3个月内,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所在地的区互助基金办申请零星报销,逾期则视为放弃报销的权利。
办理零星报销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按以下不同的费用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1.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
⑴医疗证(随申办电子医疗证实时亮证信息或纸质医疗证);
⑵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⑶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打印件;
⑷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异地医保持卡直接结算人员同时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
⑸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⑹中国境内个人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⑺办理人身份证。
2.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罕见病专科门诊医疗费用:
⑴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打印件;
⑵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⑶《就医记录册》和病史页复印件,检查、化验等报告(原件和复印件):病史医嘱、医疗费收据、药品明细及检查化验报告,三者间须一致,缺一不可,如有缺失,相关费用则不予受理报销;
⑷中国境内个人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首次报销时需提供;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⑸办理人身份证。
3.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
⑴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凭证(医保卡、医保码,或医保电子凭证等);
⑵如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急诊住院的需提供入院当天的急诊就诊病史和挂号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非急诊住院的需已办理有效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打印件;
⑸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⑹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⑺中国境内个人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⑻办理人身份证。
注意:上述材料如有电子证照的,可出示电子证照作为审核的原件。
松江区少儿基金办咨询电话:57823738、37736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