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基金|2026年政策篇(八)
2026学年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正在进行中!这一期,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热点问答,大家快一起来了解吧!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记账结算。在办理住院时,请提交参保人本人的有效结算凭证(随申办电子医疗证实时亮证信息或纸质医疗证)供医院缴验。出院时,符合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规定的费用由医院记账结算。医院记账结算期限为出院后的3个月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结算的权利。
跨学年度住院的人员,应按两个学年分段结算,在9月1日前完成上一学年的医疗费结算,新学年费用重新起计。如两个学年度连续参保,且至上一学年末(即8月31日)住院时间未满3个月或住院费用未达到规定金额,可两个学年合并结算,互助基金支付金额计入新学年累计支付额度。分段结算的上一学年医疗费用,应于当年11月30日前向互助基金办申报结算,逾期则视为放弃结算的权利。符合限价支付的单病种,两个学年费用按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最高限价支付。
参加居保的重残人员,先在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定点医院结算城乡居民医保部分费用,出院后的3个月内,凭相关材料到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在地的区互助基金办申请报销,逾期则视为放弃报销的权利。
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先在上海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定点医院结算异地城乡居民医保部分费用,出院后的3个月内,凭相关材料到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在地的区互助基金办申请报销,逾期则视为放弃报销的权利。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罕见病等专科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已在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在地的区互助基金办完成大病、罕见病登记后发生的专科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享受互助基金支付待遇。专科门诊医疗费用采用零星报销制度,即由参保人先自费结账,然后在就诊后的3个月内,凭相关材料到登记大病、罕见病的区互助基金办申请报销,逾期则视为放弃报销的权利。
松江区少儿基金办咨询电话:57823738、37736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