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困难重度失智(失能)老人关怀服务 项目申请及办理流程提示
发布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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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居家困难重度失智(失能)老人基本生活权益,上海市松江区红十字会优化人道救助政策,明确申请流程、收入认定及材料要求,方便老人家属办理。
一、申请条件
(一)对象认定:本市户籍,失智老人6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人85周岁及以上,且居家护理。
(二)申请地点:申请人家属向居住地居委会递交材料,属地管理,避免老人家属异地奔波。
(三)收入认定:申请人本人和配偶双方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最新公布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收入中一次性收入补助不纳入计算,一次性补助含春节慰问、高龄老人补助、农龄补贴、征地生活补贴等)。
二、材料清单
(一)老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老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养老金凭证或子女收入证明;
(三)对应级别医院出具的失智 / 失能病史诊断证明:1、60-85周岁失智老人:需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2、85周岁以上失智(失能)老人:需一级及以上诊断证明(若老人行动不便,可联系就近家庭医生上门出具)。
(四)填写相关申请表、审核表(可在村(居)委会指导下填写)。
三、办理提示
本项目须居家护理,材料提交后,村(居)委会将上门初审、街镇复核,区红十字会终审,确保全程公开透明。经终审后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松江区红十字会官网公示。区红十字会按月发放护理用品(纸尿裤、护理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