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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滥用红十字标识说“不”

发布日期:2018-07-31 浏览次数(

    近期,有居民向广富林街道红十字会反映,在三湘四季小区商圈内,有一家古方针灸店的招牌上使用了红十字标志。附近居民说,此家按摩店一直在使用这个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规定,只有红十字会使用的建筑物、红十字会冠名的医疗机构、各级红十字组织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场所,才可以使用红十字标志。红十字不得用于商标和商业性广告,不得用于药店及兽医站。


    广富林街道红十字会在了解此事后,亲自上门向店家普及相关知识,并经过协商,商家愿意自行撤掉红十字标志。今后,广富林街道红十字会将加大巡查力度,从根本上杜绝滥用红十字标识现象发生。


                             广富林街道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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