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红十字会关于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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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上海市松江区红十字会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