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二、社区困难重度失智老人关怀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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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为适应上海城市老年群体对社会救助的需求,改善本市部分经济困难、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失智老人的生活状况,2009年、2010年经市红十字会试点实施。2011年该项目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2012年该项目列为各区红十字会的帮困救助长期项目。
救助对象:
(一)申请人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60周岁及以上;
(二)具有本市或本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出院小结或医学证明,且上述病史反映生活不能自理、有大小便失禁、神志不清等失智症状(85周岁以上出示本市或本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
(三)申请人本人和配偶双方月平均收入等于或低于最新公布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收入中一次性收入补助不纳入计算,一次性补助含春节慰问、高龄老人补助、农龄补贴、征地生活补贴等);
(四)社区居家护理;有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合法监护人。
(五)非“社区困难重度失能老人关怀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
救助流程:申请者至所在居(村)委会填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表、审批表、收入证明、医疗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由居(村)委会初审盖章后交至街道(镇)红十字会。街道(镇)红十字会审核后,进行博爱项目信息系统新增录入,纸质材料审核并交至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进行材料复核,并委派第三方专业医生团队进行病史评定及入户评估。入户评估通过后,区红十字会进行网上公示,完成后每月提供护理用品及宅配送服务。
救助标准:为项目受助者每人每月提供部分护理用品实物救助及快递配送服务、并组织志愿者开展心理抚慰和人文关怀务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