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先天性心脏病救助
发布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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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为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提高先心患儿的生活质量,让孩子找到“心”的希望,上海市红十字会联合上海市定点医院,在全市开展“青少年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让先心患儿也能共享和谐幸福生活。
救助对象:(一)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二)年龄在0-14周岁。
(三)确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已在定点医院完成先心病手术且不超过3个月。
(四)已获得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获得资助告知书,且已提交回执资料并审核通过可申请,获得资助后可参加评审)。
(五)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父母双方每个人近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含五险一金)均低于当年度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救助流程:
1、申请对象为本市户籍的,由街(镇)红十字会接受申请并对救助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提出复核意见后报市红十字会。
2、申请对象为非本市户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患者的,由区“少儿基金办”接受申请并对救助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提出复核意见后报市红十字会。
3、市红十字会定期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救助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符合条件的,履行拨付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反馈区红十字会。
救助标准:患儿实施手术治疗后给予一次性帮困救助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