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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希望”——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救助项目

发布日期:2023-03-31 浏览次数(

项目介绍:造血干细胞移植所需的高额医疗费用,造成许多贫困家庭生活困难,有的因此只能选择放弃。松江区红十字会以关心困难人群和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为己任。2005年,市红会通过向社会募集专项基金的方式,设立了“造血干细胞移植博爱助医基金”,救助人数根据年度募集资金总量确定,救助对象经评审后,符合救助条件者按照申请的先后次序给予救助。

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患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患者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在沪高校注册全日制就读生以及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非本市户籍对象,其中0-18岁白血病患儿申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救助,不申请本项目

2.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家庭个人近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含五险一金)均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3.患者已在本市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院施行移植手术且申报时间不超过3个月

4.符合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要求的适应症:急性白血病第一、第二次缓解期,其中AML-M3为第二次缓解期以后;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慢性期);非髓性淋巴瘤(III期、IV期);多发性骨髓瘤(II期、III期);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上海市医疗保险局认定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保支付的各项适应症。

救助流程:申请人到所属街道(镇)红十字会填写好相关材料(移植证明、高分辨报告、申请表、单位盖章收入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少儿基金、在沪学籍证明),并将材料交至所属街道(镇)红十字会。街道(镇)红十字会初审盖章后交至区红十字会。街道(镇)红十字会进行博爱项目信息系统新增录入。区红十字会复核通过后,递交市红会医学专家评定,通过后进行救助。(材料须在实施移植手术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救助标准:

1、施行非血缘(骨髓、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给予一次性救助6万元;

2、施行半相合血缘(骨髓、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给予一次性救助4万元;

   3、施行全相合血缘(骨髓、外周血)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给予一次性救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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